虛構買家信息和商品質量問題騙取商家財物的,可構成詐騙罪。深圳刑事律師結合黃某等人詐騙案解析如下:
【基本案情】
2023年4月起,被告人黃某、張某、高某在江蘇省徐州市合伙從事電商經營。同年6月至8月,黃某等人先后組織被告人楊某、孫某等五人,通過偽造買家快遞單和食品包裝袋脹袋、漏氣視頻、照片等方式,在網絡平臺上虛構某食品公司生產的雞爪存在脹袋、漏氣等食品質量問題,騙取該公司商品退款共計9萬余元。安徽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接到該公司反映后,開展現(xiàn)場核查、數(shù)據(jù)分析、證據(jù)收集等工作,研判認為涉嫌詐騙犯罪,商公安機關介入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,將黃某等人抓獲歸案,檢察機關以詐騙罪依法對黃某等人提起公訴。
【裁判結果】
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,對其余被告人根據(jù)其犯罪情節(jié)處以不等刑罰。
【裁判理由】
審理法院認為,被告人黃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,多次騙取他人財物,其中黃某等四人數(shù)額巨大,其余四人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。黃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,且系累犯,依法應當從重處罰。黃某等人歸案后有坦白情節(jié),自愿認罪認罰,退賠被害公司損失并取得諒解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。
【典型意義】
近年來,違法索賠犯罪手段不斷翻新,除捏造產品質量問題向商家施壓,敲詐勒索高額賠償款的常見模式外,部分不法人員瞄準特定商家,虛構商品交易及商品質量問題,騙取侵占錢財,嚴重破壞市場秩序。本案中,被告人黃某等人原從事電商經營,為牟取不正當利益,偽造買家憑證和商品質量存在問題的照片、視頻,騙取商家巨額商品退款,應依法以詐騙罪懲處。辦案機關加強釋法說理,督促涉案人員退贓,幫助企業(yè)挽回經濟損失,同時依法協(xié)同打擊、治理違法索賠及其衍生社會問題,堅決遏制敲詐勒索、詐騙等違法犯罪蔓延態(tài)勢,并加強網絡治理和輿論引導,營造風清氣正的市場環(huán)境,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。